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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約翰簡介 »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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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在本港是歷史悠久的慈善團體,本著不分種族、階級、信仰的宗旨,竭誠為人類服務。早於1884年以「香港聖約翰救傷會」名義創立,而「香港聖約翰救傷隊」及「前香港聖約翰機構理事會」則分別於1916年及1949年成立。根據香港法例第1047章運作,並規範於英國聖約翰總部給予的指令和規例,並奉英女皇為聖約翰組織的最高領導。
1997年6月27日,獲當時的立法局通過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法團條例第1164章。在新法例下,舊有的理事會、救傷會及救傷隊合併為法團,以單一實體存在,不再規範於英國聖約翰總部的指令,並採用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的法團名稱,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為最高領導,並效忠於香港市民,繼續致力促進和鼓勵救護服務和所有人道及慈善工作,以拯救處於危難、受苦、患病及身處險境的人,並堅守座右銘 : 「為人類服務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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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及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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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理事會是機構的最高管轄組織,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政策、籌募經費、資源分配、統籌及支援救傷會和救傷隊的一切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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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屬一支
專業的義務救護隊伍。
(照片來源:Vincent Lam) |
救傷會總監評議會主要負責制定救傷會的各項政策,確保訓練課程能順利進行。救傷會是機構的教學分支,現有超過600名包括醫生、護士及救護隊員的義務講師,提供各類型的急救及家居護理訓練課程。
而救傷隊總監評議會則負責救傷隊的管理、行政、服務及發展。救傷隊是機構的服務分支,現有超過7300名已接受專業訓練的義務救護隊員,為市民提供24小時免費救護車服務、活動駐場急救及相關的前線救護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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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於2015年3月1日由一個「地區」(Association),擢升為「議院」(Priory),這意味著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在全球聖約翰組織擔當一個重要角色,包括參與制定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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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會長 |
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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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理事會主席 |
莫禮富醫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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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聖約翰救傷會總監
鍾展鴻醫生 |
香港聖約翰救傷隊總監
潘新標先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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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照片來源: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網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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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 |
香港聖約翰救傷隊九十周年紀念特刊 |
更新日期: |
2017年1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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